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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大众评审选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9-18 0:00:00) 信息来源: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各市(州)、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相关工作,树立、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发挥先进青年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开展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大众评审选拔活动,选拔大众评委参与创业大赛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时间
9月15日—10月20日
二、选拔对象
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校创业大学生。
三、选拔条件
候选人应是各市(州)、各高校青年创业典型,个人创业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青年学生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青年学习的楷模;
(2)踊跃投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艰苦创业,是青年创业成才的典范;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是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四、选拔流程
第一阶段 自由申报(9月15日-10月1日)
在校创业学生向高校团委提交申报表,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区县团委提交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 组织推荐(10月8日-10月15日)
高校、区县团委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各筛选出3-5名候选人(给候选人排序),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cyds@163.com,纸质版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 组委会选拔(10月15日-10月20日)
组委会对各市州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选拔,结合大众投票结果,最终聘任适合人选担任大赛大众评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大众评审选拔是进一步做好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的重要举措,各市(州)、高校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客观公正。各市(州)、高校团委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把各市州、各高校真正代表四川创业青年的典型推选出来。
3、加强宣传。各市(州)、高校团委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展示当代四川创业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和引导全省青年在“两个加快”中建功立业。
活动有关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 系 人:杜一三 倪国斌
联系电话:86255097 86638310
邮 编:610015
邮 箱:sccyds@163.com
地 址:成都市多子巷2号407室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
东软团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利明
联系电话:82878083
邮 箱:jianglm@neusoft.com
地 址:A2 105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