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东软院学部发[2012] 45号
各系(部):
2011—2012学年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已定(分配各系数量见附件2)。为使本年度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选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切实做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系根据今年下达的名额和金额,按照《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的精神,立即开展今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
一、评定项目
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定原则
1、受助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10、11、12级学生。
2、受助标准:一档(1000元/人/学期)、二档(1500元/人/学期)、三档(2000元/人/学期)。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无违规违纪、受校级处分;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四、注意事项
(一)各项材料经系汇总后报学生工作部。
(二)请各系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系级评定会,遵照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作好宣传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评选出的学生要在本系学生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2011年10月31日前系完成上报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学生工作部负责将各系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并组织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上报相关单位;
(四)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号码:028—82878075,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附件:
1、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2、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版)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国家奖学金个人简介模版
7、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各系汇总)
8、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成都东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成都东软学院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